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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人大报告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月日在高邑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院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顺应服务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严格规范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连续两年荣获石家庄市先进检察院、河北省先进检察院称号。

一、积极投入“平安高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扫黄打非、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机制,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397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21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7 91人,提起公诉7182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分案起诉、心理疏导、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落实检察长接访、巡访下访、联合接访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抓源头、除隐患、重整治、创平安”活动。连续12年无越级涉检访,连续四年无涉检访。

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检察环节安保工作。注重结合办案发现管理漏洞,就社会治安形势、司法规范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开展检察官进乡镇、社区、学校活动。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依法查处、监督纠正社会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

二、严肃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认真履行反腐败的职能作用,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持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人。突出抓好专案办理工作,参与查办邢台市委原书记王爱民系列受贿案,受到省纪委、省院、市院充分肯定。在查处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法官张某、吴某滥用职权案时,又挖出了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法官刘某、王某滥用职权办理以房抵债虚假诉讼案件事实。同时,深挖房产中介、律师和法官背后的权钱交易,一举查明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法官张某受贿近150万元、桥西区法院法官王某受贿近20万元犯罪事实。此案引起高检院重视,派员督办,指定多家检察院参与石家庄市以房抵债虚假诉讼案件办理。

积极转变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健全职务犯罪线索举报机制,加强举报线索管理,深挖腐败窝案串案。在办理邢台市委原书记王爱民受贿案件中,充分运用侦查谋略,起获掩埋藏匿的银行卡13张,掌握了邢台市多名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线索,进一步扩大了战果。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运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升级改造。

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成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的分析,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实施办法》,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予以推广。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件。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园区“四进”活动。邀请省市院领导、专家为全县政法干警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1次。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5次。

三、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水平。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执法信息录入功能,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标准。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1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4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刑事诉讼1件。

深入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充分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起诉,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8件,其中协助市院办理二审申诉案件1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督促起诉案件4件。

突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维护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经常性的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规范司法、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有机统一,提升执法办案的综合效果。

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依法办案、服务大局、群众需求的有机统一。

提升规范司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纪检监督,保持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零容忍”,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提升服务大局成效。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涉农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涉农案件3250人,批准逮捕3129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25人,批准逮捕1124人。健全重大复杂案件报备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掌握、加强指导、重点办理,对非法集资等热点案件,坚持理性对待舆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依法办理。深入推进涉农检察工作,在全县乡村设立涉农联络员和法治辅导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定期深入农村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宣传检察职能,开展法律咨询。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党组成员分包企业,选取建陶、纺织、化工等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开展“访民企、知民事、解民情”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顺应司法民主公开潮流,推进检察权阳光运行,以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举报受理、律师接待、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一站式”办理。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建设,实时动态发布检察信息。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6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公开生效判决案件起诉书6份。落实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制度,定期向人民群众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13篇,在《河北法制报》等省级媒体发表稿件41篇。2014年我院宣传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第二名。陈英检察长当选河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

五、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监督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着力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寄发征求意见函、主动走访相关单位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基层干警的意见建议242条。召开了高质量的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出10项整改承诺,制定11项整改措施,在改进举报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建立健全12项制度。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改和集中治理执法不公专项行动,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大力加强实务培训,分层次举办领导干部集中轮训、专门型人才培训、全员素能培训和业务技能评比竞赛,在实战实训中提升专业素能。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考试中,我院干警考试通过率100%,成绩优秀,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第二名。深入推进知与行青年先锋队建设,努力盘活人才资源,加强人才储备。

切实抓好廉洁自律。依托检察官之家、检察工作日志、党支部建设三大载体,强化对检察干警的制度约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增强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检意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分析通报、检查监督、责任考核等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围绕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成高邑县检察文化长廊,定期展出检务公开、时事解读、廉政漫画等内容真落实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做到一案一报告,一案一督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实效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部署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干警执法理念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检察队伍执法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案多人少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检务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全力推进平安高邑建设、法治高邑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全面小康的高邑、生态文明的高邑、和谐幸福的高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部署,勇于担当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带来的新任务、新课题,围绕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以履行职能、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始终坚持党领导,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忠诚、干净、守纪律、讲规矩。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大局,有力保障高邑现代化建设。着眼于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部署,积极服务“双十工程”建设,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加

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促进民生改善,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力的不断增强,努力促进检察机关自身严格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紧紧围绕队伍素能的全面提升,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党性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水平。把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核心,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证,加大从严治检力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各位代表,置身高邑发展新的征程,我们将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高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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