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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7日在高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紧紧围绕“经济强县、秀美高邑”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和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优异成绩,公益诉讼、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等多项工作,受到市院通报表扬。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彰显作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倾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以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方向,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改善民生“六场硬仗”;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地位,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延伸检察服务职能,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设“服务园区”检察平台,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倾力保障脱贫攻坚。积极响应县委脱贫攻坚号召,全年派出两个扶贫工作组,抽出6名干警脱离工作岗位,驻赵村、北街村开展扶贫攻坚。理清各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结对帮扶方案,帮助两村13户贫困户稳定脱贫,圆满完成了县委下达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三是倾力守护生态环境。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年受理涉及环境保护案件8件,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5人,批捕2人;积极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向有关行政责任单位发出行政检察建议9份,为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倾力化解信访矛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严格落实“事要解决”要求,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创建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在法律服务大超市和群众工作中心接待信访群众,做好预测预警分析研判,把隐患化解在萌芽;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办理协办二审5件、执行监督5件、纠正违法5件、督促履职5件,督促起诉9件,息诉和解1件,支持起诉1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件次、27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现了连续十八年“涉检进京赴省到市”零上访。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增强公信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宗旨,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任务圆满或超额完成。

一是强化扫黑除恶,彰显检察担当。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大力度、高声势强力推进。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联动机制、案件线索管理制机、捕诉衔接机制、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和检察长办案机制等六大机制,探索实施了“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第一时间派专人办理,对案件受理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实现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组织开展了以“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注重办案效果”为内容的“两提升一注重”活动,确保了扫黑除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查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件23人,提前介入涉恶案件2件7人,纠正漏捕2件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件23人,移送起诉2件16人,法院判决2件16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捍卫了法律尊严,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是强化公诉庭审,捍卫法律尊严。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0件176人,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95件124人,改变管辖1件1人,追诉漏罪4起,提起抗诉案件2件,成功组织2018年全市首例一庭四案“轻刑快判”观摩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市院高度肯定。

三是强化侦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6件11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5件92人,不批准逮捕16件25人。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5件,“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167件、移送案件10件。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涉农刑事案件34件52人,批准逮捕27件36人,走在全市前列。

四是强化刑执监管,维护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四个维护”理念,积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年累计驻所检察181天,参与清监6次,进行各类安全防范9次,提出纠正意见8次,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9件、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7件、财产违法违规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件,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案件1件,刑事执行工作位于全市第二。审查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案件纠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两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张金柱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作为精品案例被省院推向最高检。刑事执行南部片会在我院召开,刑事执行巡视巡察工作列为全市试点,在全市推广。

五是强化未检工作,护航青春成长。坚持用最优方式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建成投用了高标准未检办案区,全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涉及未成年人案件8件9人,其中未成年人4人,批准逮捕7件8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18人,其中未成年人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件14人。为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了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律保护的蓝天。坚持尽最大努力讲好未成年人法治课。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担任县一中、三中、子弟学校等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先后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春晖法制进校园”法律宣讲活动5次。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普及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常识,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构筑起一道安全的屏障。

三、遵循司法实践规律,在推进改革任务中谋求发展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精准发力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协作若干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文件,成立了公益诉讼“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和办案专班。举办专题培训和大型公益诉讼宣传活动6次,有效提升了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全年办理涉及食品安全、违建、医疗、国有财产保护、闲置土地复耕、英烈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79件,立案79件,提出检察建议79件,被采纳79件。其中,我院办理的石家庄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为国家成功追缴专项资金31.65万元,县委书记彭敬捷作出专门批示,得到了市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是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强化审判监督。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全年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21次,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

三是加速智慧检务建设,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全年完成了12项技术信息工作。建成公益诉讼监督平台、刑事办案区,安装使用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大大提高了科技强检水平和检察办案效率。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落实从严治检中提升素能

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从严从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通过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精髓,从中找到公正司法、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办案监督工作的新方法。开展3.23赶考日参观涉县129师旧址、学先进典型等活动,凝聚了正能量,提振了精气神。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以检察职能调整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习培训为契机,推行“学、讲、研、考、训”机制,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开展道德讲堂,增强职业尊荣感,引导干警恪守职业操守。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开展中央、省委、市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市院对我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为契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检察工作氛围。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报告检察工作,3名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履职评议。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议检察工作,吸收168位代表建立联络群,通过检察微信公众号向代表推送信息300多条,征求代表意见建议6件。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观摩案件庭审、参加案件听证会3次。到乡镇开展“检察官走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3次,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2018年是高邑检察事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一年,多项工作持续保持全市先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距离县委和市检察院的要求、距离全县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的自觉性、坚定性、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干警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存在一定差距,检察官办案的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拓思路,着力破解难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9年,高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5645”总体思路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抓好法律监督、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扫黑除恶、公益诉讼五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业务和作风、纪律建设,努力为实现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秀美高邑”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助力发展再做新贡献。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大局、有效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实施“五大战略”、实现“六大突破”、擦亮“四最名片”、夯实“五大保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开展检察服务,实现与全县整体发展同频共振。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扫黑除恶再添新战果。继续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突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聚焦“十类重点”,深挖“关系网”,彻查“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让黑恶势力在高邑无处藏身。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检察公益诉讼再展新作为。按照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突出铁腕治污,在打造高质量生态环境上实现新突破”的目标,持续抓好公益诉讼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办理一批县委关心、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坚持全面监督,守护民生再强新举措。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提升平安高邑建设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依法办理好金融、民生,拆迁安置房地产领域等涉众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强基固本,队伍建设再树新形象。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以“四个意识”为基,以“两个维护”铸魂,不断提升检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高邑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服从县委和市院领导,紧紧依靠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积极投身依法治国新实践,为实现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秀美高邑”新突破,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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