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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高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芳

(2020年1月2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鼎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其中侦查监督、刑事执行、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多项工作,受到市院通报表扬。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服务高邑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检察工作与全县大局深度融合为方向,全力服务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倾力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建设和“1359”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主基调,为推进“九大工程”提供强大助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地位,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延伸检察服务职能,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倾力保障脱贫攻坚。积极响应县委脱贫攻坚号召,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包联责任制,派出两个扶贫工作组,抽出6名干警脱离工作岗位,驻赵村、北街村开展精准扶贫。理清各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结对帮扶方案,帮助30户贫困户稳定脱贫,圆满完成了县委下达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三是倾力化解信访矛盾。我院始终把信访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清理化解信访积案 ,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在全国“两会”和建国70周年大庆等各个敏感期间实行院领导接访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稳定和谐。先后健全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接待制度,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检察院办公室分别被县委授予“安保工作先进集体”,一人获得“信访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五人获得“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的荣誉。进一步规范了12309检察服务平台,极大提高了检察服务水平,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件31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持了连续十九年涉检进京、赴省、到市零上访记录。

二、坚定正确理想信念,落实巩固主题教育活动成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定位,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市“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双创双服”等决策部署,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在服务和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出实招、转作风、强保障。

二是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严格按照县委和市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周例会、周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了党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按要求完成了调查研究、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等专题内容,召开了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三是坚持紧盯问题整改求实效。把检视问题、整改整治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结合县委提出的10+2专项整治要求,查找梳理出5个方面9 个问题,明确责任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检察队伍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责任、政治意识、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

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持续开展“两注重一提升”活动,全面实行“捕诉合一”机制,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审查、第一时间批捕、第一时间起诉,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13人,其中追捕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件27人,已判决4件12人,提起诉讼率100%,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

一是提升办案质量。坚持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亲自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直接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件9人,提起公诉2件9人,其中追捕3人。并对1起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了案件质量。

二是提振办案效果。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聚焦“深挖根治”,坚持“破网打伞”,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联动机制、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和检察长办案机制等,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源上清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高邑的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职能,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检察公信力得到提升,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力彰显。

一是强化诉讼监督,捍卫法律尊严。

案件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批准逮捕55件68人,其中纠正漏捕4人,不批准逮捕11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2件223人,提起公诉186件210人,相对不诉12件12人。立案监督工作 办理监督立案6件,监督立案案件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8件;监督撤案3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2019年办理监督立案1件,系高邑县美嘉美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公安机关已立案,在我院有效监督下该公司已将拖欠十名工人的工资77141元如数给付,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两法衔接优秀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大提前介入力度,杜绝延期审查,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有效降低了案件比。我院案件比1:1.35,位列全市第四。全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密切与公安、法院、司法、值班律师的沟通协调,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排名全市第四,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是强化未检工作,护航青春成长。

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全年受理审查未成年人批捕案件5件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件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0件1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件6人。为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坚持讲好未成年人法治课。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在担任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期间,先后开展以“携手关爱、守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法制进校园”法律宣讲活动20次,受教育学生近万人次。坚持深入推进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在县二中举办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和《“木兰有约”法制宣讲进校园》活动,邀请市院优秀检察官为二中师生做法制教育宣讲。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普及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常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安全屏障,受到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坚守公益保护。

第一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有关要求,把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五大领域”,牢牢把握“公益保护”核心开展工作。2019年市院下达立案任务70件,我院立案83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9份,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突出工作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督查”、“制售饮用水专项整治”“小餐桌专项整治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立案23件,实现了小专项大公益;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南水北调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督促有关部门清理生活、工业、建筑垃圾40余吨,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源的安全;对于李某等人倾倒有毒物质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予以刑事附带民事立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1.2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就落实《高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门报告,得到人大代表的普遍赞誉。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为助力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督促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积极作为。第一与有关行政部门建立联席制度,通过定期联系,了解这些部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其履行职责。第二加强与法院的配合,创新监督方式,积极主动监督法院的审判、执行活动,确保审判、执行环节的合法公正,取得良好的成效。第三通过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妇联等部门定期沟通,发掘支持起诉案源线索。全年共办理案件24件,其中办理协办二审案件8件,纠正违法案件4件、督促履职案件6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3件,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和谐。 今年以来刑事执行干警创新举措,狠抓工作质效的提升,超额完成市院下达的考核目标,该项工作排在全市先进行列,受到市院通报表扬。全年共办理刑事执行案件95件,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完成率127.2%,占去年逮捕总人数18.9%,达到省院优秀比例;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完成率100%;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完成率136.3%;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完成率120%;发出检察建议完成率120%。参与清监4次,进行各类安全防范4次,确保了全国“两会”和建国70周年大庆等各个敏感时期安全稳定无事故,有力提升了监管场所管理质量和水平。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推进工作实践中创新发展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工作实践中落地见效。

一是圆满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市院有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我院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狠抓检察长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

二是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安装了智能语音转换系统,建成远程提审系统,实现了语音实时转换和从检察院到看守所的远程视频提讯,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通过积极落实技术性证据审查制度,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

三是提升检察队伍素能。认真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积极开展机关效能革命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各类业务竞赛、学术研讨等活动,我院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方面的宣传学习。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形成常态化抓纪律、抓作风的良好态势。

五是主动诚恳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报告检察工作,3名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履职评议。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议检察工作,吸收168位代表建立联络群,通过检察微信公众号向代表推送检察工作信息300多条,征求代表意见建议6条。推行“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深入到五个乡镇开展“检察官走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2019年是高邑检察事业不平凡的一年,多项工作持续保持全市先进行列。我院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县委、人大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对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力度和方法还不够。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与群众更新更高需求还存在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20年,高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59”总体思路和决策部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找落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抓好服务大局、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从严治检五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助力发展再创新高度。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1359”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深度融合“四种经济类型”,大力培树“一种精神”,牢牢把握“三项基本要求”,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全力推进“九大工程”,加速实现换道超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二是坚持扫黑除恶,深挖彻查再掀新高潮。 着眼“长效常治”策略,继续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突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聚焦“十类重点”,深挖“关系网”,彻查“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让黑恶势力在高邑无处藏身,为实现“无黑”平安高邑提供强大助力。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公益诉讼再展新作为。 按照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大力实施民生福祉提升工程”的目标,持续抓好公益诉讼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办理一批县委关心、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坚持全面监督,守护民生再强新举措。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发挥“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提升平安高邑建设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依法办理好金融、民生、拆迁安置房地产领域等涉众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夯基固本,队伍建设再树新形象。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讲政治、讲党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以“四个意识”为基,以“两个维护”铸魂,不断提升检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各位代表,壮阔东方潮,奋进新时代。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将牢记检察初心、不负人民重托,只争朝夕、砥砺前行,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加快换道超车步伐,全力推进我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①案件比:即案与件的比例关系,是高检院提出的一项评价检家机关业务工作情况指标,当事人涉司法事件视为“案”,刑事检业务中会对当事人带来负面感受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作为“件”,计算方法:以“案”作为基准数,“件”作为分子除以“案”(件/案),得出大于等于1的数值,值越低,当事人司法评价越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越高。案件比计算公式: 审查起诉受理: (审查起诉受理+不起诉申诉+退回补充查合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不起诉复议复核+不批捕申诉+不捕复议复核)

②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③未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检察工作。

④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于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⑤五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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