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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时间:2021-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高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芳

(2021年3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鼎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十大业务”提档升级,聚焦1359工作思路,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走在了全市先进行列。

一、坚持政治站位,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彰显检察作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我县经济良好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初期,我院充分运用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网上宣传的同时,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分包村等地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并送去应急防疫用品,还及时公告对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我院克服疫情期间“不接触”带来的工作困难,党组一班人积极谋划,全力推动“一线工作法”,带头以视频在线方式办公办案,充分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和互联网“云庭审”,公诉人、审判人员、被告人及辩护人各自在不同地点分别进入网上庭审系统,“隔空”参与庭审,大大减少了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不但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两促进、两提升。

二是倾力服务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建设和“1359”总体工作思路,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开展反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16件20人,提起公诉20人,有力净化了我县经济环境。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既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企业非法占地案件,既保护了企业的切身利益,又提升了我县招商引资的形象。此案的办理,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企业的称赞,企业代表将写有“维护公平正义,护航企业发展”、“立检为公保民生,检察情深解企忧”的锦旗送到了我院。延伸检察服务职能,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疫情期间,我院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需要,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正常经营贡献了检察力量,此项工作在河北法制报进行了报道。

三是倾力保障脱贫攻坚。我院把脱贫攻坚任务当做一件政治任务抓在手上,积极响应县委脱贫攻坚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包联责任制,派出两个扶贫工作组驻赵村、北街村,开展一对一“走亲”帮扶活动15次,向贫困户发放价值2万余元的慰问品,切实解决贫困户生活困难。工作期间,我院结合两个村30个贫困户的自身特长和资源,通过谋划小微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他们参加就业培训或联系就业单位等,全部实现了脱贫,走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为脱贫攻坚贡献了检察力量。

四是倾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抓好高检院“1-5号检察建议”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就交通运输、金融放贷、社会治安、自然环保等领域,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01件并全部督促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346件,为促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是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回复、三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为100%。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努力做到“应听尽听”,全年共组织公开听证会6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至2020年,我院实现了连续21年无越级涉检访发生。

二、发挥检察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六清”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挂图作战,按图要账,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扫黑除恶”与“六清行动”同频共振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案案件6件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6件7人,其中追捕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6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3件6人;受理、摸排的11条涉恶线索,均已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且已得到情况反馈;许某某涉恶集团6名在逃人员已全部归案。我院受理的涉恶案件均已按照省院要求全部办结;办理的所有涉恶案件中,提出罚金型量刑建议95.2万元;共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得到回复7份,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了高邑的社会稳定。

二是细化机制建设,增强打击合力。在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公法整体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协同公安、法院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定期会商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等,真正实现了侦诉衔接,形成了打击涉黑恶犯罪的合力

三是加大扫黑除恶成果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媒体宣传、现场实地宣讲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动态、新成果。今日头条、河北法制报高邑新闻等媒体多次对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报道,有效地提升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关注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惩治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公信力

深入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2020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件75人,批准逮捕57件6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4件24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64件192人,不起诉38件38人,均为相对不诉;出庭支持公诉164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162件195人。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98件226人,适用率100%,居全市第一;提出量刑建议168人,法院采纳168人,采纳率为100%,居全市第一。通过细化案件审查,边审边补,降低案件退回及延长审限机率,全年刑事案件比1:1.018,居全市第一。

二是做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2020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执行案件58件,其中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5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8件;纠正财产刑违法违规案件16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违规案件1件;先后向监管场所、刑事执行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件,确保了监管场所疫情期间安全稳定无事故。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违规案件、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财产刑违法违规案件、检察建议四项工作均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三是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学习贯彻《民法典》,全面夯实民法典在检察实践中的运用和实施。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7件,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民事检察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五大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一是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开展“助力清四乱,保护水环境”专项活动,对县域南水北调沿线,石武高铁周边,槐河、河河道四大区域周边环境进行专项监督,有效保护了饮水安全,净化了生态环境。二是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了网络餐饮、小吃店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饮水安全问题,对现场制售饮用水质量安全进行专项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了公益保护积极探索,办理了窨井盖、文物保护领域、英烈纪念设施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今年以来,共立案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件,检察建议回复率100%,超额完成市院下达的任务目标,实现了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

五是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我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8件8人。县团委、县妇联关注的2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已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五年六个月、六年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结合疫情形式,创新开展“春晖”法治巡讲团网上巡讲,主动送法进课堂、进家庭,受到了教育系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好评。我院举办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被省院通报表扬。市院《经验交流》以《高邑县院加大未检办案力度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为题对我院未检工作经验在全市加以推广。我院与县妇联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十六条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妇、检协作,积极推动全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化司法改革,在推进工作实践中创新发展

以深化司法改革为牵引,全面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和检察公信力。

一是优化分类管理。在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员额制检察官起着前提性、基础性、专业性作用,我院实行“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检察官员额进出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业绩考评和司法绩效考核体系,配备了专职聘用制书记员,有效优化了人员结构,激发了队伍活力。坚持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司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常态化联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坚持“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原则,全年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52条、法律文书136份。共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2次,有序组织公开听证会6次,有效提升了我院检察公信力。

三是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安装了智能语音转换系统,建成远程提审系统,实现了语音实时转换和从检察院与看守所的远程视频提讯,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协同推进,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配备无人机辅助办案工具,并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辅助办案人收集和固定证据;在工作网建立移动安全接入平台,构建安全高效的检察网络体系,将检察网络分为检察涉密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夯实基层基础,在落实从严治检中提升素能

坚持着眼长远,强基固本,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发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三创四建”志愿服务、过“政治生日”等系列活动。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教育活动成果,强化政治担当、永葆忠诚品格。先后组织党员干警到烈士陵园等瞻仰学习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我院《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大党建工作格局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和疫情防控取得成效》被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范围转发。同时,在2020年“石家庄市机关党建课题调研暨论文征集活动”中,我院《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研究》一文荣获“三等奖”。

二是干警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目标,组织全体干警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并充分利用最高检“检答网”的平台,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题讲座等活动,通过多形式的培训学习,全体干警的政治素养、职业素能和办案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改善。坚持严管厚爱,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振奋精神 改进作风 加强纪律”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抓好“三个规定”贯彻执行,高质量完成高检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的12个问题的整改,全体检察干警精神状态明显改进,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院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彰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高邑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落实,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还不够理想;二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比较突出;三是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不足,队伍专业水平和良好素养仍需提高;四是开拓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高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59”总体思路和决策部署,以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十大重点”为主攻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品质高邑建设,全力拓展服务发展的维护。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市、县系列会议精神,聚焦“六稳”“六保”要求,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护航县域产业发展为招商引资、企业培育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振。

二是紧紧围绕平安高邑建设,全力拓展司法办案的维度。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坚持不懈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实现公开听证全覆盖。

三是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建设,全力拓展四大检察的维度。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司法办案理念,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确保业务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四是紧紧围绕执法能力建设,全力拓展业务培训的维护。积极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业务人才培养工作,营造浓厚业务学习氛围。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办案例研讨、主题演讲、岗位通用技能练兵等方式,实现学、练、考、用的有机衔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

五是紧紧围绕检察队伍建设,全力拓展强基固本的维度。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的一年,我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自觉、更实的政治担当,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1-5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于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二号检察建议:最高检于2018年11月1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2号检察建议)。三号检察建议:是指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出的检察建议。四号检察建议:2020年4月28日,最高检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发布四号检察建议。五号检察建议:为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净化诉讼环境,最高检在对全国虚假诉讼监督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5号检察建议。

②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③案件比:即案与件的比例关系,是高检院提出的一项评价检家机关业务工作情况指标,当事人涉司法事件视为“案”,刑事检业务中会对当事人带来负面感受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作为“件”,计算方法:以“案”作为基准数,“件”作为分子除以“案”(件/案),得出大于等于1的数值,值越低,当事人司法评价越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越高。案件比计算公式: 审查起诉受理: (审查起诉受理+不起诉申诉+退回补充查合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不起诉复议复核+不批捕申诉+不捕复议复核)

④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全出让领域;英烈保护领域。

⑤三个规定: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纪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纪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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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高邑县刘秀路149号

电话:0311-8403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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