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巩固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保护古树名木的生态、经济、文化、历史、科研和景观价值,近日,高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对高邑县内的3棵古树进行了实地调研,进一步掌握其生长环境和保护措施等情况。
3月15日,高邑县检察院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议,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形成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工作合力,守护古树名木“历史年轮”。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志军出席听证会,第二检察部主任程英朝参加并主持会议,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等应邀参加。
听证会上,程英朝通过多媒体等方式详细介绍了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及保护现状,并结合《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部门说明了古树名木保护方面负有的管理职责,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行政部门代表及其他与会代表均对整改意见表示充分认可,同意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强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
此次公开听证会议的召开,增强了人大、政协、相关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识,加深了高邑县检察院与其他相关组织单位的沟通与配合。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各职能部门充分交流沟通,明确自身的职责,对进一步保护管理古树名木,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