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引领广大妇女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月3日,“法润万家 平安相伴”暨“河北省‘三八’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宣传周活动”在高邑县富村镇仓房村举行,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冯建明和部分检察干警分赴不同会场积极参加“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活动现场,“木兰有约——鄗玫法治宣讲团”成员被高邑县委授予“巾帼普法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
检委会专职委员冯文丽带队奔赴普法宣讲答疑专区,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相关人员联合开展普法宣讲答疑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册200余次,并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妇女就业、婚姻家庭等法律知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我院与县法院、县妇联、县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的“木兰有约——鄗玫法治宣讲团”奔赴仓房村村委会,为该村50余名妇女工作人员送上了一场关于妇女在婚姻家庭中财产权益方面的法治讲座,推动了民法典走到妇女群众身边。
维权普法与爱同行,下一步,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懂法事事讲法 用法守法人人普法”的社会氛围,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平安高邑、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