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高邑县人民检察院与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普法宜传活动,号召社会各界熟悉涉及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用工政策,树立正确的招聘观念和性别观念,科学辨别合理甄选人才和就业歧视之间的区别,严禁性别歧视,切实维护妇女群体的就业权益和劳动权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妇女在我们社会发展中担任着重要角色。2024年4月,高邑县检察院从“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收到一条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经调查发现,某人力资源公司在发布招聘信息时,销售和技术员岗位仅招聘男性,侵害了妇女群体的就业权益和劳动权益。高邑县检察院聚焦“妇女就业歧视”这一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对该问题进行依法整改。整改完毕后,高邑县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和人力资源公司、用人单位代表召开座谈培训会,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树立正确的招聘和就业观念,科学辨别合理甄选人才和就业歧视之间的区别,在思想层面上纠正妇女就业歧视现象。
维护妇女就业和劳动权益工作,不是单一部门就能完成的工作,而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发力。高邑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共识,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推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妇女权益的保障贡献了检察智慧。